泉水镇人民政府、龙门镇人民政府、石埇镇人民政府、三合镇人民政府、小江街道办事处、县扶贫办:
根据《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领导“联镇包村” 财政扶贫资金(第二批)的通知》(钦市财农〔2020〕43号), 现将市领导“联镇包村”财政扶贫资金41万元(具体详见附件)下达给你单位,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 “扶贫”相应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。
各单位要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,切实加强资金管理,按要求将扶贫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,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附件:2020年市领导“联镇包村”财政扶贫资金(第二批) 分配表
2020年6月17日
附件
2020年市领导“联镇包村”财政扶贫资金
(第二批)分配表
单位:万元
单位名称 |
金额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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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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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北县泉水镇 |
10 |
其中:平阳村10万元 |
浦北县小江街道 |
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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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北县龙门镇 |
10 |
其中:林垌村10万元 |
浦北县石埇镇 |
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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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北县三合镇 |
8 |
其中:新村村8万元 |